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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教育宣传月 |【校园反诈】大学生警惕“洗钱”陷阱

2024-09-12

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手段,将非法获得的资金或财产掩饰、转移、合法化的过程。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助长走私、贩毒等犯罪活动的滋生,洗钱后的非法所得进入正常的商业市场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“洗钱”对社会稳定、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。随着公安机关对“洗钱”团伙的持续打压,“洗钱”团伙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且隐蔽。他们往往用可观的利益来诱惑“社会阅历相对较少”的群体。因此,“半社会性质”的大学生极易落入“帮洗钱”陷阱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或“替罪羊”。因此,作为社会的新生力量大学生应当重视反洗钱问题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远离洗钱等违法活动,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

近日,媒体相继报道了一些不慎落入“洗钱”陷阱的案例。让我们一起来回顾相关案例,了解不法分子的作案套路:



案例一


     学生小美(化名)在求职招聘公众号上看到一则高薪招聘“商场采购员”的兼职广告,工作内容看似简单,只需在商场做“护肤品代购”就能日赚300元。公司带教“引导”小美用个人账户取出15万元的“采购款”后,被告知商品缺货,但小美依然获得了1500元的回报。然而,事实却是小美被骗子利用,协助进行了跑分洗钱的违法操作。最后,公安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规定,对“小美”等3名因参与兼职代购,提供“两卡”信息给犯罪分子“洗钱”的大学生依法处以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。

案例二


     广州花都区的郑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个招工兼职广告,于是扫码添加微信并了解情况。随后,郑某按照对方要求,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约定地点,将手机和银行卡给了对方,并配合对方,用自己多个银行账户取现45000元。近日,广州警方将郑某抓获,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刑事拘留。

案例三


     某大学学生小严(化名),在明知对方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是在“跑分”的情况下,小严却依然选择铤而走险。通过“中介”为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、身份证等个人重要信息,累计协助洗钱18万多元。终被公安机关查获,等待他的不是“洗钱”的回报,而是法律的惩罚。


不法分子常见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“洗钱“陷阱包括(但不仅限于):

01
提供虚假兼职职位

在招聘网站或社交媒体发布高薪兼职,吸引大学生申请。要求大学生开设新银行账户或提供已有账户,然后利用该账户进行洗钱。

02
有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/电话卡

以赚钱为诱饵,要求大学生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陌生人转账,实则是帮助洗钱活动进行非法资金转移。

03
诱导私下换汇或虚假商品代购

以低价汇率或奢侈品代购为诱饵,诱导大学生进行私下换汇或接收非法资金,将非法资金通过大学生的银行账户进行转移。


助“洗钱”犯罪活动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款:


01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:


内容:指将犯罪所得的财物,掩饰、隐瞒其来源、性质、处置权利的行为,或者帮助犯罪分子转移、隐匿、变换犯罪所得的来源、性质、处置权利的行为。


处罚措施: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,可能处以拘役、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02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中的洗钱禁止行为:


内容:包括洗钱行为的定义和禁止规定,如隐匿、转移非法所得、伪造交易等行为。


处罚措施: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,包括罚款、没收非法所得等,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提示
01

提高法律意识,警惕高薪高利的诱惑,拒绝代他人进行金融交易,并及时举报可疑行为,保护个人合法权益。


02

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不轻易提供身份信息和生物信息,杜绝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重要信息的行为,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。


03

避免使用非官方途径进行货币交易,选择合法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,防止涉及非法交易,降低风险。


指导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
制作单位: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、四川省教育厅安全稳定与信访处


本文转自: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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